校内各部门:
根据上海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(以下简称“资助计划”)申报遴选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
1.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,参加过2024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,并已取得结业证书。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。
2.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(计算至12月31日),且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。特别优秀者,经学校破格推荐,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,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。
二、有关事项
1.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、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、产教融合探索、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,具体参见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。
2.各部门应选派专职指导教师,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开展申报。
3.部门要从严把关,确保申报质量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,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(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)和一般推荐项目。
4.项目资助期为两年,期满后学校组织结项评估,市教委将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等。
三、申报流程
1.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,于4月2日前完成材料申报(详见附件2、附件3),提交学校后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与指导。
2.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,教师个人通过系统填报终版信息(系统开放另行通知),学校登录平台进行审核,提交上海市教委。
3.请各部门于4月2日(星期三)前将推荐人选盖章版汇总表及签字版申报书一式一份,报送人事处402室,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提交邮箱:
人事处
2025年3月24日